·嚴禁蓄電池過度放電,如小電流放電至自動關機,人為調低蓄電池最低保護值等,均可能造成陽光電池過度放電。
·對于頻繁停電,使蓄電池頻繁放電的地區,要采取措施,保證蓄電池在每次放電后有足夠的充電時間,防止蓄電池長期充電不足。
·對于很少停電,蓄電池很少放電的UPS,則要每隔3個月左右人為地斷市電一次,讓陽光蓄電池放電一段時間,防止蓄電池“儲存老化”。
·要定期檢查蓄電池的端電壓和內阻,及時發現“落后”電池,進行個別處理。
注意蓄電池的日常維護和使用注意事項,可以延長德國陽光蓄電池的使用時間,并且讓電池能維持良好的后備供電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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